【阅读提示】贵州省2023年咨询工程师考试时间为4月8日、9日,报名时间为2月22日至3月2日,缴费时间是2023年2月22日9:00至3月3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4月9日。
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均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就地就近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3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0元。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资信〔2023〕5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全省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
(二)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6年;
(三)取得含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4年;
(四)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3年;
(五)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其他专业,或者其他学科门类各专业的上述学历或者学位人员,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4号)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者,可免试《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测考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满8年。
报名条件的从业年限是指报考人员累计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最低学历要求)后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就地就近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设“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客观题)、“工程建设项目组织与管理”(客观题)、“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客观题)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主观题)4个考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一)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均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9:00至3月2日17:00。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因此导致报名失败。照片要求: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注: 原已注册考生非白底照片可接着使用,不会有影响;新注册考生自2018年2月22日起,须按新要求提交白色背景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后,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报考人员需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用于成绩公布之后的资格复核环节,请谨慎保管。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无法下载和打印报名表。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醒:(1)由于提交在线小时后才能再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4)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做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核查。
(5)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和《2023年贵州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
(6)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报考须知。
(7)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隐私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文件要求、《关于印发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有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报考时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本着优化工作流程、畅通办事渠道的原则,国家鼓励和便利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或很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网上在线、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有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做在线、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相关信息数据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报考级别为免2科的报考人员请上传相关材料。
3、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达到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贵州省工程咨询协会在2至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来线上核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状态,完成后续报名流程,联系电线)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线省本级-转0人工服务)。
(六)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年3月31日至4月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应试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二)考生考试时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需要注意的几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收费标准: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咨协资信〔2021〕7号)的规定,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各项资格考试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请考生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格外的注意: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方法对所有考生的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检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以防被他人抄袭。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贵州省工程咨询协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瑞金北路1号7楼,联系电线。)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做处理。资格复核、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1年版《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按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